保證人情況 | 保證人1-臨沂聯(lián)眾鎳業(yè)有限公司,,最高保證金額2500萬元,,停止經(jīng)營; 保證人2-山東普華能源有限公司,,最高保證金額2500萬元,,經(jīng)營困難,; 保證人3-山東泉潤紙業(yè)有限公司,最高保證金額2500萬元,,停止經(jīng)營,; 保證人4-日照金輝物資有限公司,最高保證金額2500萬元,,經(jīng)營困難,; 保證人5-徐新杰、宋佳佳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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抵質(zhì)押物詳情 | 抵押物1為第三方日照冠寧貿(mào)易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日照市嵐山區(qū)嵐山路以北,、玉泉四路以西的商業(yè)用房(共6層,位于第4層),,建筑面積98.19平方米,,最高抵押擔保金額20萬元。 抵押物2為宋佳佳名下的住宅(兩套),,面積合計220.99平方米,,為按揭貸款后第二次抵押。(1)房產(chǎn)面積106.39平方米,,土地分攤面積34.04平方米,,位于日照市海港花園001幢3單元501號(2)面積114.6平方米,位于日照市碧海路西,、太公三路南(教授花園三期)100幢01單元102號,,按揭貸款金額合計181.71萬元。截至目前,,第一套余額16.35萬元,、第二套余額為52.04萬元,,按揭貸款余額合計68.39萬元,最高抵押金額合計164.85萬元,。 抵押物3為汽車兩輛(公爵和途銳),,其中途銳權屬借款人,公爵權屬保證人為徐新杰,,以上兩輛車賬面價值96萬元,,最高抵押擔保金額合計200萬元。
抵押物1: |